男子邱某酒后在老婆办公室殴打其老婆刘某,刘某同事杨某前往进行制止,在制止撕扯过程中,邱某将杨某脸部咬住,杨某用办公室里的保温壶击打邱某,随后杨某与单位保安及其他员工一块将邱某控制按压在地,并拨打了报警电话,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邱某已经死亡。咸阳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最后认定杨某的行为为正当防卫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咸阳渭城区人民检察院
不起诉决定书
渭城检刑不诉〔2021〕40号
被不起诉人杨**,男,19**年**月**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610404********2035.汉族,本科,中共党员,户籍所在地陕西咸阳渭城区**办事处**路**号**村**号楼**单元**层**号,住陕西咸阳渭城区**小区**号楼**单元**室,**分公司西安工业服务处**班长。2020年12月16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咸阳公安局渭城分局决定监视居住,2021年6月11日被本院变更强制手段为取保候审。
辩护人曹颖,北京大成(西安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本案由咸阳公安局渭城分局侦查终结,以被不起诉人杨**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,于2020年12月2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
本院于2021年3月9日首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于2021年4月9日补查重报;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于2021年7月21日补查重报。
经本院依法审察查明:2020年8月27日15时许,邱**酒后在咸阳渭城区**路**基地内殴打其老婆刘**,杨**遂前往进行制止,在制止撕扯过程中,邱**将杨**脸部咬住,杨**用办公室里的保温壶击打邱**,随后杨**与单位保安及其他员工一块将邱**控制按压在地,并拨打了报警电话,杨**随即前往医院救治,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邱**已经死亡。
2020年十月23日,经咸阳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别中心鉴别,邱**生前患有较紧急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,头部及身体的伤为轻微伤,死亡时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70.05mg/100ml,其系因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。后经咸阳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别中心出具的渭公(司法)鉴(法医)字[2021]11号鉴别文书认定,邱**系因患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;“被按压在地面或被限制体位”的行为是诱发其急性心源性循环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,建议“被按压在地面或被限制体位”的行为对死亡的参与度为5%-10%。
本案中邱**在明知自己有较紧急的高血压性心脏病及冠心病,还醉酒前往公众场所滋事,杨**不认识邱**,不可以预见到邱**患有紧急的心脏病;无论是对单位同事刘**的帮忙,还是对自己面部及双眼遭到邱**撕咬的防卫,被不起诉人杨**的行为均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经本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,本院觉得,被不起诉人杨**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根据《中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对杨**不起诉。
被害人假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咸阳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诉,请求提起公诉;也可以不经申诉,直接向咸阳渭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
引使用方法条
《中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