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第(四)项规定,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,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因此,即便申请人与A公司打造劳动关系,但并不势必致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,更何况只不过社保挂靠关系。挂靠的社保购买关系,不等同于在A公司入职。
依据《关于薪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第四条的规定,薪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:计时薪资、计件薪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薪资、特殊状况下支付的薪资。第六条第三款规定,计件薪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,包含按营业额提成或收益提成方法支付给个人的薪资。因此,项目提成款也是薪资总额的范畴,应当遭到法律法规的保护。依据《中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:“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。”因此,被申请人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付申请人的提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