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房地产怎么样分割
结婚以前双方一同贷款买的房,结婚以后由男方还贷,房本上是两个人名字,这样的情况该房地产怎么样分割呢?
1、结婚以前双方付的首付部分,依据法律规定,结婚以前财产为个人财产,这部分钱应当算是安份共有,分割时,这部分钱应当根据当时双方分别支付的钱数各自返还。譬如首付为10块钱,男方出6块,女方出4块,那样分割时,男方应得到6块,女方应得到4块。
2、结婚以后虽由男方还款,但结婚以后的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,因此,结婚以后还贷的部分应当没人一半,譬如男方还贷10块钱,那样分割后,双方各应当得到5块钱。3、房子的增值部分,男方应当得款:(结婚以后还贷数额/2+男方结婚以前首付数额)/原房子价格*(房子现价格-房子原价格)。女方应得到的数额同理。4、一同债务,结婚以后还未偿还的贷款为双方安份一同债务,男方应承担数额:男方结婚以前首付数额/结婚以前双方首付总额*(原房子价格-双方首付总额-一同还贷数额)。女方应承担的数额同理。
现假设一个实例来计算一下:
甲男与乙女结婚以前购买一套20万元的房屋,首付10万元(其中男方出6万元,女方出4万元),结婚以后男方还贷4万元,现双方要离婚,分劈这个房屋,经评估,这套房屋现价格为30万元,即已经增值10万元。
男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:1、首付款的6万元;2、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;3、房子增值部分:(4万/2+6万)/20万*(30万-20万)=4万元;4、男方应承担的债务为:6万/(6万+4万)*=3.6万元。
女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:1、首付款的4万元;2、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;3、房子增值部分:(4万/2+4万)/20万*(30万-20万)=3万元;4、女方应承担的债务为:4万/(6万+4万)*=2.4万元。综上,假如男方需要这个房屋的所有权,那样就要向女方支付4万+2万+3万-2.4万=6.6万元。
假如女方需要这个房屋的所有权,那样就要向男方支付6万+2万+4万-3.6万=8.4万元。
当然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讲解(二)》第20条的规定:“双方对夫妻一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没办法达成共识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:(一)双方均倡导房子所有权并且赞同推广竞价获得的,应当准许;(二)一方倡导房子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估,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(三)双方均不倡导房子所有权的,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”这类状况都会依据实质状况对上述计算数额导致肯定的影响。但上述计算数额系你应当得到的东西,可以作为你讨价还价的心理参考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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